劳动法专家提醒:追讨“五一”加班费举报需实名 |
||
| 日期:2008-05-05 编辑:叶彬斌 您是第 位阅读者 来源:来源:Internet 页面文字:[大] [中] [小] | ||
|
核心提示:今年五一期间,如果加班没有得到加班费,你可以依据刚刚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劳动法专家提醒维权者,除了到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外,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不过举报需实行实名制。
|
||
|
点击查看温州人力资源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资讯 | 共1页 [1] |
|
添加到百度搜藏 |
| 相关文章 | 热点文章 | ||||||||||





添加到百度搜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