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我国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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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05-06 编辑:叶彬斌 您是第 位阅读者 来源:来源:Internet 页面文字:[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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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示,我国将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动态报告和失业预警制度。
在2008年一季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表示,将全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与创业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建设,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办法,逐步形成援助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还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养老金发放工作实现当期无拖欠和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与结算。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有关省份切实做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鼓励各地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切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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